办理程序:工程立项、国土、规划→工程报建→工程招投标→审查施工合同→环卫、环保手续→质监、监理手续→安监、劳保手续→审查有关手续、发放施工许可证
申报材料:1、施工许可申请书
2、工程项目计划书(文件);
3、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;
4、地质勘探报告;
5、土地使用证;
6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用地规划许可证;
7、项目中标通知书;
8、工程施工合同;
9、工程质量监督书;
10、安全条件审查报告,意外伤害保险手续。
办理时限:申报资料预备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。
收费标准:1、劳保基金,按工程造价的4.55%(为市代收,向建设单位收取);
2、定额测编,按工程造价1.2‰(为市代收,局施工单位收取)
3、施工现场安全、文明施工及职业卫生增加,
按土建工程直接费的1.2‰收取,(为施工单位代收)
4、安全监督费,按工程造价2.5‰(向施工单位收取)。
收费依据: 省建委、县劳动厅、中国人民银行湖南分行湘建[1992]字第467号、湘建费[2001]第21号 湘价函[2003]228号
| 关于我们 - 联系我们 - 友情链接 - 网站地图 - 版权声明 - - 帮助中心 - 关于我们 |
Copyright 2006-2008 ,湖南隆回县工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主办 All Rights Reserved. 地址:湖南隆回县桃洪中路91号 电话:0739-8168283 传真:0739-8168282 Email:lhgyy283@sina.com 技术支持:天足科技 ICP证号: 湘ICP备第05001456号 |